山西灵石某电力2004年08月04日短路引发火灾、爆炸事故,造成财产受损,营业中断。该单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,在委托公估人时出现分歧,外方委托外资公估,中方委托我司,对财产损失险和利润损失险进行公估,两家公估结果大相径庭,双方在北京进行了会谈论证,由于外方公估损失理算错误,最终采纳我司的公估结论,核定损失401.93万元人民币,得到了双方的满意和保险公司的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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