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01月12日,任某驾驶冀A****及挂车,在中阳县关西线由东向西行驶至3km处发生交通事故与五菱牌微型货车发生相撞,半挂车失控偏行至刘某某房屋附近,并未直接撞到房屋,但房屋有损伤痕迹,事后双方争执不休。
我所于2016年02月15日受理此案,鉴定房屋受损原因,经现场勘验、拍照、测量、记录,分析鉴定房屋受损系此次交通事故所致,并出具了鉴定意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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